专利示范企业
2020-07-06 14:46:54
申报条件
1、成立一年以上;
2、 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%;
3、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;
4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。
奖励资金
(永嘉县补助5万,瓯海区补助5万,龙湾区补助3万,瑞安市2万元,乐清市1万元);温州各县(市、区)通用奖励:500万以下贷款50%贴息补助。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、新三板挂牌的,分别奖励10万、30万。
申报截止时间
2月3日、4月30日、7月31日、10月31日